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订:
- 2019-09-27 15:08:36
摘要: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
皖建招协〔2019〕11号
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会员:
为认真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关于“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促进工程招标代理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作用”的精神要求,倡导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规范运行,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塑造企业品牌,根据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章程及第五届理事会工作要点,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主体
参与创建活动的主体为工商注册地在安徽省境内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含外省进皖招标代理机构的分公司),原则上应为协会有效会员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创建申请表(附件1);
(二)创建申请自评表(附件2);
(三)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简介及遵守安徽省工程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公约情况的自查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如有)、其他各类资质(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及考核制度;
4.企业专职人员持有的《安徽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证》、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企业在2017~2018年度完成的工程招标代理主要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及业主评价意见等复印件);
6. 企业在2017~2018年度获奖情况(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7. 企业在2017~2018年度党建及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8. 企业在2017~2018年度对全省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行业贡献情况(包括参与行业法规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标准、规范编制、课题研究,参与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
9.企业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少于500字)。
三、申报及评选表彰
(一)请各招标代理机构会员单位对照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创建申请自评表,实事求是的进行自评,鼓励自评分数在80分以上的单位向协会提出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创建申请表和创建申请自评表,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按时报送协会秘书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0日。
(三)申报截止后,协会将结合申报材料,依据《安徽省“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创建活动评选暂行办法》组织考评。
(四)考评结束后,协会在门户网站上对拟授予“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进行公示,最终确定2017~2018年度“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单。
(五)协会五届二次理事会上,集中对2017~2018年度“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进行表彰。
四、其他事项
(一)协会拟将本次创建活动结果纳入安徽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信评价工作,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踊跃参与。
(二)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1.联系人及电话:王良进,0551-62876470;2.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城乡规划建设大厦6楼612室,邮编:230091。
附件1: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表
附件2:双满意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自评表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2019年9月27日
抄送: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