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学院2019年重卡数据网络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订:
- 2019-07-03 17:02:28
摘要:
阜阳师范学院2019年重卡数据网络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师范学院2019年重卡数据网络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TYZB2019-309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1日
采购日期:2019年7月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无锡海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3-18-501
最终成交金额:797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车载智能主机:包括微处理器、数据存储器、卫星定位模块、无线通讯传输模块、实时时钟、驾驶员状态监测系统、邮箱防盗系统、数据通信接口 、1台 ;
服务期限:1年
项目整体质保期:5年
项目负责人:史建刚
磋商小组名单:孟谨、武蓬蓬、张毛毛
采购人名称:阜阳师范大学
地 址: 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阜阳师范大学(西湖校区)
联系人: 芦老师
联系方式: 0558-2595956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项目负责人:邢莉燕 联系电话:15398107091
收费标准: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 15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07月 03 日至2019年07月04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联系电话:0558-2177133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其他供应商得分情况:
因菲哲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得64.67分
江苏华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得62.63分
特此公告。
采购人:阜阳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