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于湾污水处理厂环评变更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订:
- 2019-06-15 08:34:03
摘要:
合肥市于湾污水处理厂环评变更报告
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于湾污水处理厂环评变更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TYZB2019-319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11日
采购日期:2019年6月14日15时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斯康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与义井路东南角
成交金额:11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于湾污水处理厂环评变更报告编制单位采购项目、工程装修服务、一项、单价及服务要求见控制价与工程量清单。
采购人名称:安徽天创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祥和路
联系人:刘金胜
联系方式:18005601217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枫创意园
项目负责人:朱工
联系电话:18326190048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枫创意园B1503,联系电话:1832619004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