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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局已定!取消造价资质,全部废止招标代理资格、工程咨询资质取消……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势不可挡!!

作者: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最后修订:
2021-06-23 09:07:31

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其中包括工程造价资质。
而造价资质全国范围内取消在小编看来早有迹象:
◆2019年11月6日国发〔2019〕25号文发布,试点取消工程造价咨询甲、乙两级资质认定;
◆2019年11月30日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开展试点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同时试点地区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各地试点地区陆续发文明确取消资质审批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本次资质改革包含监理、施工、设计等资质,唯独没有涵盖造价咨询资质;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试点,2021年6月3日国发〔2021〕7号文正式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

在造价资质全国范围内取消的同时,2021年4月1日发改委令第42号,正式废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彻底取消,也意义着招标代理资质已被全部取消。而近年来针对工程咨询等资质的改革也已进入深水区:

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历程
小编和大家一起回顾一下从2013年12月到2021年4月,招标代理资格被全部取消的整个历程:
◆ 2013年12月,《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取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审批和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
◆ 2014年8月3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政府采购法》修正案,取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2014年9月26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4〕122号)。
◆ 2017年7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2017第7号)文件,暂停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
◆ 2017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招标投标法》修订意见,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了取消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认定。2017年12月27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 2020年8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拟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拟废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 2021年4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正式废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2 年第 13 号),这标志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彻底取消,也意义着招标代理资质已被全部取消。

工程咨询资格取消历程
◆2005年3月4日,发改委发布第29号令,公布《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该办法明确,工程咨询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凭《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开展相应的工程咨询业务。
◆2015年5月30日,发改委发布第26号令,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2017年9月2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
◆2017年10月19日,发改委明确了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包括: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制度,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机构,自2018年1月1日起,按规定内容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有关信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国家发改委按照一定比例开展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推进行业自律,建立行业自律性质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制度,由国家和省级发改委指导和监督行业组织开展,资信评价结果仅作为工程咨询服务需求方择优选择工程咨询单位的参考……
◆2021年6月28日-30日在杭州市举办全过程工程咨询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添加微信号653278912报名咨询,注:本段内容为培训推广,不属于正文内容。
◆2017年11月15日,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其第六条提出,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第四章明确了行业自律等相关内容,第二十二条明确,国家发改委应当推进工程咨询单位资信管理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行业组织开展资信评价,为委托单位择优选择工程咨询单位和政府部门实施重点监督提供参考依据。第二十六条明确,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考。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也不得对未参加或未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设置执业限制。
取消工程咨询资质认定后,可研报告谁来编写?是否可以自己编制,还是需要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写?2021年3月11日国家发改委官网留言中明确:政府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谁编写由项目单位决定,属于市场化行为。

无论是造价资质全国范围内取消,还是招标代理等资格废止,这一切动作都在实行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也会迅速引发大范围关注,资本进入、门槛降低等……这些改革的要害就是打破了行业的“隔离墙”,使之工程咨询、造价、招标代理等产业融合,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
目前,在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背景下,“全过程工程咨询”成为工程咨询行业最热话题,在即将迎来行业巨大变革的同时,咨询企业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正在成为工程咨询行业新的发展趋势。
为响应关于大力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政策,培养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6月份在杭州市举办“全过程工程咨询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

●全过程工程咨询●



关于举办全过程工程咨询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目前,在国家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的背景下,“全过程工程咨询”成为工程咨询行业最热话题,在即将迎来行业巨大变革的同时,咨询企业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正在成为工程咨询行业新的发展趋势。

2020年 8 月 28 日,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发展全过程咨询,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2019年3月15日,住建部与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为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指明了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从根本上解决了投资者或建设单位的综合性、一体化咨询服务需求问题。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一种创新型咨询服务组织方式,具有集成化、专业化优势,满足了委托方的多样化需求与市场发展需求,展露出广阔的应用前景,而实操过程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如何取费是核心关切问题。

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及住建部和发改委关于大力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政策,培养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6月份在杭州市举办“全过程工程咨询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实施方案策划

1.全过程工程咨询特点及相关重要政策解析

2.全过程工程咨询整体服务方案及基本要点

3.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方案与技术要点

4.全过程造价咨询方案与技术要点

5.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方案与技术要点

6.勘察设计管理咨询方案与技术要点

7.招标采购咨询方案与技术要点

8.施工阶段咨询方案与技术要点

9.工程监理咨询方案与技术要点

10.项目收尾阶段方案与技术要点;

11.运营维护咨询方案与技术要点

12.工程项目后评价咨询实务要点;

13.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案例分析。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操作实务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落地

(1)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展的总体认知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基础

(3)“组合型”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开展

(4)PPP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开展

(5)“多种模式并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落地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开展的关键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下角色转变

(8)项目实施和工程咨询服务整合管理八大核心能力

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践探索

(1)项目前期策划/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典型案例分析

(2)总体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3)实务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4)项目管理+工程监理+BIM管理咨询

(5)跨地域品牌设施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6)复杂工程全过程BIM应用管理咨询服务

3.全过程工程咨询计费方法

(1)项目管理

(2)项目决策阶段咨询

(3)建设实施阶段咨询

(4)运营维护阶段咨询

(5)专项咨询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

1.全过程工程咨询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2.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主要管理责任及风险

3.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解读及案例分析

4.全过程工程咨询中造价合约协同管控

二、授课师资

尹贻林: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学会建筑经济分会常务理事。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IPPCE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建筑经济》杂志第六、七届编委会委员。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资深会员,亚太地区工料测量师学会教育组理事,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先后3次被聘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次被聘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学校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

何饶: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专家库专家,IPMP 项目管理 C级,PRINCE 2 项目管理专家,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参编者之一。主导过PPP、PMC、EPC、BOT、TOT、OM、EPCO、DB、DBFO等项目建设模式报建、审批、投融资、运营等全过程项目管理。

曹珊: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暨建设工程论坛副主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建筑业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建设厅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经济类资深专家评委,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中国轨道交通促进联盟理事会理事。

三、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建设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地方造价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员;各房地产、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从事概预算、工程造价、基建、法律、市场经营、合同、审计相关负责人。

四、时间地点

2021年6月27日-30日(27日为报到日)    杭州市

五、培训费用

1.收费标准:

380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税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缴费方式:银行汇款或转账,方便及时取得培训费发票

账户名称:北京中建政研会议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账号:11001007200053004308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311536636

扫描微信二维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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