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订:
- 2021-01-08 10:04:56
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职能转变,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皖政〔2020〕51号)要求,我厅对应取消“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皖政〔2020〕51号)
2.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1月4日
相关附件: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和衔接国务院取消 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doc
2、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