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专项政策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订:
- 2020-12-22 09:07:51
摘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促进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完善重大政策、落实重大举措、建设重大平台三个方面共24项具体内容,对推动皖北地区跟上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包括安徽省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六市以及滁州市定远、凤阳、明光和六安市霍邱四县(市)区域内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省级(际)合作共建园区。
专项政策措施包括完善重大政策、落实重大举措、建设重大平台三个方面共24项具体内容。其中,完善重大政策涵盖集聚区能耗指标、建设用地、电力、天然气、人才等多方面共9项支持政策;落实重大举措包括支持集聚区规划建设、探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引进优质项目、采取灵活用地措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支持力度、设立金融等分支机构、多渠道融资、实施环境优化改造、加强干部人才挂职任职、开展先行先试“放管服”改革等共12项重要措施;建设重大平台包括支持集聚区搭建与沪苏浙产业转移承接促进平台、培养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共3项主要内容。
“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是针对欠发达地区出台实施的精准举措,事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大局,对推动皖北地区跟上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步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集聚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安徽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健全推进机制,联合沪苏浙狠抓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积极推进相关产业向皖北地区有序转移,全力将集聚区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新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