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安徽省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订:
- 2020-12-18 10:18:21
摘要:
一、出台背景 2018年1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第25条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管理咨询与诊断,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省财政厅要求,为推动活动的规范、有序、高效开展,需出台一个活动管理办法,建立活动的各项工作机制。在起草过程中我厅征求了各市经信局、有关企业意见建议,经厅综合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厅党组会审议,形成《安徽省企业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并印发各市、直管县经信局;同时,向社会公布。 二、框架和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11条,没有分章节,第1条明确了活动的来源和制定办法的依据;第2条定义了什么是管理咨询与诊断活动;第3条规定了管理咨询机构遴选的单位和方式;第4条规定了服务企业的诊断费用标准;第5条是对诊断企业的要求;第6条明确了诊断活动的诊断内容;第7条是办法的主要部分,规定了诊断活动的实施程序,各市推荐企业,我厅遴选管理咨询机构并组织双方合理配对,我厅向管理咨询机构先预付50%的费用,管理咨询机构入驻企业开展不少于10天的诊断活动,活动结束后根据测评情况,我厅拨付剩余资金;第8条规定了各市的跟踪评价任务;第9条是对企业和管理咨询机构的约束条款;第10条、第11条规定了办法解释权和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