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二】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秉持的理念
- 作者:
- 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订:
- 2020-11-16 16:52:58
摘要:
(一)坚持“三个平等”,处理好市场公平竞争与中小企业特殊保护的关系
市场经济追求公平竞争,无论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都是市场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面前都是平等的,应当平等地遵守市场经济规则。同时,考虑到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比较脆弱,所以,在制度设计上给予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一些特殊保护。修改后的条例在总则中提出总的要求,即坚持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同时明确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业实行积极扶持,还在后续融资、招投标等条款中对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倾斜保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增强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中小企业面临成本高、负担重、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在调研中,许多中小企业对此次修订寄予很高的期望,希望通过修改条例解决上述困难和问题。在修订过程中,结合国家和省有关专项资金扶持、税收减免、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在实际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条例内容。比如,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增加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实行缓征、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措施;对各类金融机构都不同程度提出要求,鼓励其按规定开发和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期增强中小企业的获得感。
(三)坚持创新引领,着力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人才短缺、创新能力不足也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在修订过程中,立足用足用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在总则中将习总书记的“三创”思想明确列为条例追求的立法目标;在后续条款中通过优化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构成、依法扣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鼓励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成本,细化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措施。除此之外,立足融入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在鼓励中小企业市场开拓等方面也增加规定了不少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力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四)坚持服务优先,处理好制度刚性与法规可行性之间的关系
在修订过程中,有意见提出条例鼓励性、倡导性表述较多,制度刚性不足;也有意见提出,这部法律没有专门的法律责任章节,不利于对违法行为的追究,也不利于相关制度的具体落实。对此,在修订过程中注重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能具体就尽量具体,把党中央的政策、国务院的具体措施、先发地区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我省实践中的成功做法,能在条例中体现的尽量体现,既立足于解决中小企业当前面临的困难,也考虑一些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根本性和长远性问题,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同时,考虑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涉及政府的多个部门以及社会方方面面,很多规定主要是从支持、服务、保障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宽松的环境,尽量减少和避免强化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为保证法规的有效落实,加强对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在监督检査一章对有关部门提出要求,同时对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了责任追究。